由于部分考生档案仍在邮寄途中,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考察工作推迟至8月10日上午11:30,自8月6日起考生需将有关考察材料送至垦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振兴路203号,原开发区办公楼一楼东大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可以先行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体检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教育类岗位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类别岗位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定于2012年8月8日、8月9日分两天进行,教育类的考生于8月8日参加体检;卫生类、综合类的考生于8月9日参加体检。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6:30前在垦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振兴路203号,原开发区办公楼一楼东大厅)集合。
体检须知:
1、体检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体检时需缴纳体检费200元。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日早晨不得用餐。
5、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2521015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