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港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需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东港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本科等毕业生60人,其中:区人民医院35人、区妇幼保健站5人、区计划生育服务站5人、镇街道卫生院15人。聘用人员全部充实到医疗卫生计生工作一线。具体报考学科及专业人数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5.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山东省内户口;
6、东港区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8:30—8月10日17:00。
查询和缴费时间:2012年8月9日8:30—8月11日17:00。
报名网址:www.dgld.gov.cn(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0633-8253873、0633-3663366、0633-8829157。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缴费成功后,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东港区2012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2年8月18日8:30—8月19日17: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2012年8月30日—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海路50-1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东港区2012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就业的)、身份证及有关资格证,在职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依招聘职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对选派到日照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的,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招募通知书》和考核材料,经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加2分。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拟考核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报考人数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职位拟考核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的最低分。研究生职位如有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转为本科职位,从相应专业的本科应聘人员中递补。
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日无异议的,本科职位考生按招聘职位依总成绩高低依次自行选择招聘单位,由区人社局派遣。凡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成绩分专业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区编办下达编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港区卫生局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