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推荐:2012年五莲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辅导简章
为进一步做大人才基数,积蓄推动五莲发展的后备力量,经中共五莲县委、五莲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卫生专业职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职位与报考比例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89名,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山东省五莲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职位》。
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经资格初审合格且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数额相应核减。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30—8月1日17:00。
查询和缴费时间:2012年7月31日8:30—8月2日17:00。
报名网址:www.wlhrss.gov.cn(山东省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五莲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山东省五莲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2年8月8日8:30—8月9日17: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2012年8月23日—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山东省五莲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8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卫生专业职位(含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位)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卫生专业按“基础医学”占40%,“专业知识”占60%计算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对参加日照市统一选派到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服务满二年、经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的,按照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持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于8月10日到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审核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确定初选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招聘职位初选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列前;如学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卫生专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职位的,需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政审。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的,根据报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莲党建网(网址:www.wldjw.com)、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226278 监督电话:0633-5213245
附件1 山东省五莲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职位
附件2山东省五莲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山东省五莲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 共 五 莲 县 委 组 织 部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