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7月28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请考生上午7:00前、下午1: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地点: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培训楼三楼合堂教室(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职业学院对面,潍坊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二、面试分类
此次面试分以下两类分别进行:
(一)面试答辩职位
综合类职位,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
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二)现场操作职位
卫生类职位,采取现场陈述、操作的形式。
具体安排见附件4。
三、面试程序及评分方法
(一)应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于开考前60分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向应试人员宣布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报考部门和职位公布所在面试室,抽签排出本场次的面试顺序,由引领员按顺序将应试人员引领到思考室思考后到面试室进行面试。
(二)进入面试室主考官宣布开始后,应试人员方可进行,计时员同时开始计时。在规定时间用完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
(三)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由引领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四)按简章规定,打分采用百分制形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综合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为应试人员的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必须按附件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60分钟(上午7:00;下午1:00),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点的候考室。
(二)应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三)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的,应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开始后,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仍携带通讯工具的,视为违纪,取消资格。
(四)应试人员进入思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六)应试人员退场后,由引领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七)天气炎热,请考生自备水、扇子等防暑降温用品。
咨询电话:18866188836 0536—8689091
附件1:面试考场纪律
附件2:应试人员守则
附件3:面试答辩职位具体安排
附件4:卫生现场操作职位具体安排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