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镇街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武城县内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20名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10年以前(含2010年)选聘到我县农村任职且目前在职在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二、报名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武城县大学生“村官”应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统一报送到镇街党委。镇街党委负责对报考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于2012年7月9日—15日期间以镇街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武城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城县面粉厂红绿灯南行50米路东)。
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于7月20日—21日期间以镇街为单位统一到武城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
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知镇街党委统一领取面试人员《面试通知书》。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一并公示。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按百分制计算。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进行公示。
五、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等额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职位计划、考试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4-6211042监督电话:0534-6211004
中共武城县委组织部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