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莱西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及部分核减、取消计划
我市2012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笔试(A)为 45 分,教育类笔试(B)为 35 分,医疗卫生类笔试(C)为 25 分,其他专业类笔试(D)为 50 分。
按《简章》规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本次资格审查共取消1个岗位(1个招聘计划),具体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加“Y”的人员),资格审查等额进行,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地点、时间
地点:莱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4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培训教室)。
卫生类及其他事业单位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29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教育类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莱西市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
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经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招用人员登记表等证明材料。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成绩按笔试类别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笔试类别(A、B、C、D)查阅笔试成绩。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参加审查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当场领取面试(说课)准考证,同时请随时登陆莱西人才网(网址:http://www.lxrc.net)关注网上公布的《面试方案》及其他信息,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