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成立于1938年10月,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省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市厅级副职和县处级正职党员干部,培训县处级青年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并提出使用建议;受省委委托举办研讨班,研讨省委提出的重大决策问题;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下级党校和大企业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完成中央党校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内设办公室等26个处级机构,现有教职工41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7人,担任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04人。设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管理学、文史、政法8个教研部及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校刊编辑部、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等教研部门。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近年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央党校的有力指导下,立足自身实际,借鉴外省党校经验,结合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确立实施了“围绕目标、突出特色、把握重点、建设一流党校”的工作总思路、总目标、总要求,实现了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新跨越。为“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名(中级)。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忠诚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勤奋敬业;
6.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医生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忠诚网”(www.sddx.gov.cn)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
报名地点: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东校区综合办公楼621房间(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忠诚网”网站(www.sddx.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连同个人简历于5月30日前寄至我校(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组织处会同用人处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前来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能够于2012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版,省外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交就业协议书。
(2)其他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12年5月1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对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给《应聘通知单》,并在校园网和公告栏上对外公布。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具体方式包括试讲、答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考试分为试讲、答辩。
(1)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2)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3)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试讲成绩、答辩成绩、综合得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试讲、答辩综合得分校园网和公告栏公布。
(5)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综合得分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2.中级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结果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得分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得分,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得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面试综合得分校园网和公告栏公布。
(5)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1.按招聘岗位,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核、体检结果,校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勇
联系方式:0531-87088283 手机:13808925617
E-mail:sddxrsk@163.com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XLS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