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2月26日资格审查
根据《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 ”引进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2月26日(8:30-12:00,13:30-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4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135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内容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7)报名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17日。
济宁市能源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执行。
http://nyj.jining.gov.cn/art/2023/2/22/art_4078_2706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