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要求,为做好2023年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4日(周六)9:00-16:00
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海关路11号(海关路与供销路交叉路口东北角)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区8楼。
二、资格审查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附件22);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直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设定面谈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nrp.jining.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3.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执行办理。
现场资格审查联系人:魏中
咨询电话:0537-2670569 16605371170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7日
http://nrp.jining.gov.cn/art/2023/2/27/art_60584_2719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