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解决乡村医生人员老化、后继乏人的问题,确保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报考条件及人数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曲阜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2、具有国家承认、能够报考相关执业资格考试的临床、中医专业学历的,其中临床专业的为专科以上学历,中医专业的为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放宽到40周岁(1975年6月1日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应聘:
1、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吊销过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需要同时提交的资料
1、曲阜市2015年乡村医生资格招聘报名表2份(见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正面、半身、小2寸、非艺术彩照)2张;
5、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6月15日
地点:曲阜市卫计局人事科(301房间)
四、考试时间
1、6月21日,按专业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进入面试人员按1:3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等。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医患沟通能力、工作态度等。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总成绩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总成绩加5分。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试用期为两年,限两年内考取相关执业资格,且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八、人员待遇
本次考试补充的人员,试用期内发放生活费。试用期满合格后,享受我市在岗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4893311,4893418。
附件:
曲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