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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属及各地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真题汇总(2007—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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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女子高等院校,已有62年办学历史。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是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学校老校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新校区位于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学校有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11个教学院部和妇女研究所、儿童心理与教育研究所、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等教学和科研机构。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和科研强校战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在广大教师中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项目、推动单科进修、专业进修、学历进修、交流访问等培养方式,有计划地选送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研修交流。制定并实施系统的科研奖励办法,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使学校的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现已成为山东省培养女性人才、研究妇女理论、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基地,是国内办学规模最大、办学理念先进的女子高等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9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7、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确保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具备所从事专业岗位要求的教学、科研能力;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组织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山东女子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sdwuzp2014@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如:王华、教师1、研究生、博士、日语语言文学专业)。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6月4日。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指定邮箱提交信息资料。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二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和人事处网站http://rsc.sdwu.edu.cn/article/index.asp 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学校按资格复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主要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试讲和答辩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山东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sdwu.edu.cn和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sdwu.edu.cn/article/index.asp 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由学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省级医院组织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00
联 系 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