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鲁公通〔2014〕22号)的要求,淄博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拟面向社会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男性,未婚,身体健康,年龄18至30周岁,身高168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
2、热爱消防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胜任消防工作所需文化素质及能力,退役军人及技能岗位人员(驾驶员、厨师、电工、汽车维护等)可放宽年龄限制,并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现场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至6月30日。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填写好《2014年度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发至zbxfy119@126.com邮箱。
2、资格初审。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
3、现场面试。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协调、体能素质、文化水平、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每周五上午十点组织面试,面试地点统一设在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淄博市张店区宝沣6号),电话:2095849。
4、体格检查。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条件依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执行。
5、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后,集中培训二个月(为实习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分配到区(县)专职消防队工作,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一级一档(逐年递增)2220元/月·人,项目包括等级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补贴、绩效津贴、高危补贴、月奖励等,不包括职务补贴和季度奖励。
(二)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相关规定统一办理缴纳。
(三)按照部队要求统一管理,统一食宿(伙食费按现役士兵标准),免费供应被装和服装。
(四)实行轮值班制,每月集中或分期休息不少于8天。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表现优秀、工作积极,可享受晋升工作职务、提高工资档次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