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适应法院相关工作的优秀人才,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峄城区法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中文文秘3人,财务1人,计算机1人,法学5人。各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法院工作事业。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峄城区生源、峄城区常住户口(非应届毕业生须为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到峄城区);父母或夫妻一方在峄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含省、市直双管部门或单位,以2012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界定,须同时出具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限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只可在招聘的职位中选报一个。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本科学历学位的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3日09:00至11月28日17:00。
查询时间: 2013年11月23日11:00至11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www.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ycqrsj.gov.cn (峄城区人社局网站)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相关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的,视为初审。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11月23日11:00至11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峄城区法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峄城区法院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17: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11月29日9:00至17:00,到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原劳动局门东,峄城区坛山中路1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峄城区法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峄城区法院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落户的要提交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还应出具由区委组织部考核认定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认定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8日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核定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制定具体的面试实施方案,经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考生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职位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对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其他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法院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适应应聘职位基本职责要求的能力和应聘资格等。考核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因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考核、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所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区法院填报聘用人员备案材料。
七、录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5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按《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任制度暂行办法》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八、监督和检查
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回避。
九、其它
本次峄城区法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通知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632-7711637
0632-7777016(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峄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