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烟台市莱山区选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规定,现将烟台市莱山区选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体检和考核等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已经公布,按照简章规定,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具体名单请在莱山区人才网查询。
(二)体检时间
2013年8月29日上午8:00开始体检,时间半天。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
(四)有关要求
1、8月29日早上6:45考生统一到莱山区政府门前(莱山区枫林路24号,市内乘1、5、7、18、23、33、50、53、55、62路车到迟家下车向东500米,乘10、17、51、59、61路莱山区政府下车)集合,由工作人员当场发放体检表,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未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不参加体检或统一出发前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集合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
3、体检费用(500元左右、多退少补)由考生个人负担,直接交付医院。
4、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事宜,请参阅《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超过7日视为同意体检结论。
2、体检人员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核
体检工作结束后,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递补,连续两个工作日联系不上递补考生的,取消考生递补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2013年烟台市莱山区选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8日
体检须知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