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聘教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应聘我校特聘教授岗位。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第一学术带头人;
6.“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7.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等知名学者专家;
8.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者;
9.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首位人员,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两项首位人员;
10.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其他高水平人才。
学校重点在机械工程、农业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重点学科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凡应聘特聘教授岗位人员均实行一人一议制度,学校不拘一格广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政策。
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和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条件者,学校将积极推荐。推荐成功者将享受国家或山东省提供的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以及其他各种优惠政策。
二、博士
学校在以下学科、专业引进海内外博士,请见附件。
学校为海外博士提供住房一套,可租可买,若购买给予住房补贴20万元,若租用提供租金1000元/月(6年),同时给予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文科2万;为博士提供住房一套,可租可买,若购买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若租用提供租金1000元/月(6年),同时给予科研启动费理工科3万、文科1万。
三、递交申请及联系方式
1. 递交申请
凡申请应聘以上岗位人员,须填写《应聘特聘教授(博士)岗位申请表》(请登录山东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从下载中心下载),并向学科所在学院和人事处同时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2.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 山东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编:255049 电话:0533—2782311、2781219 传真:0533—2780019
E-mail:rshch@sdut.edu.cn 联系人:张老师、杜老师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