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2012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的办法,现将2012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总成绩予以公告。
附件:2012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总成绩公布表.xls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