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对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见附件)进行全面考核、体检,考核和体检工作同时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
考核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考核对象个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上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期内(2012-2014年毕业)考生报到证原件。
上述材料于2014年8月28日体检时一并提交。如需《调档函》的人员,请提前到博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
二、体检
请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8月28日(星期四)早7:00在博山客运站候车厅前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70元/人(C类幼儿教师岗位体检费120元/人),体检时直接交医院。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注意: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检查完毕后,仔细核对体检检查项目,确认无漏项后,方可就餐。
5、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其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6、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不得迟到。迟到、无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前收缴通讯工具,如有隐瞒不交,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并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家长陪同进入查体地点,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并取消体检资格。
8、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