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强化党建引领,建设完善党群服务中心、楼宇驿站等,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多种服务;陕西延安市将共享餐厅建设列为重要民生项目,为老人、环卫工人、低保户等提供安全、实惠的饭菜;天津市规划搭建“城市大脑”,实现“一网管津城”,利用信息化手段赋能基层治理……近年来,各地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既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也增强了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去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形成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除了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为基层减负也要同步推动,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创造更好条件。近年来,中央连续印发文件,聚焦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突出问题。比如,2019年首次被确定为“基层减负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也把“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明确为工作原则。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移至基层,让基层干部从一些形式主义的案牍劳形中解脱出来,无疑是期待广大干部腾出手来办更多造福群众的实事,同时凝神聚力提升治理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当前,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共服务的期待更加广泛多样,这对基层干部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统筹不同工作目标的需要,维护群众不同的利益需求,避免顾此失彼。其次,要掌握创造性落实决策部署的能力。面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能照本宣科、机械地执行政策,而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解决新矛盾新问题中寻找新的理念、思路、办法,在破解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中开辟新路径。
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基层既是基础单元,又是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部分。只要广大基层干部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激发基层活力,提升治理能力,就一定能维护好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