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计划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根据警力实际需要,全市公安机关二○二三年第一季度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970名,其中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225名、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33名、兰陵县公安局23名、沂南县公安局27名、平邑县公安局360名、莒南县公安局187名、交警支队115名(河东大队20名、郯城大队40名、沂南大队14名、莒南大队10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19名、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12名),主要协助民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等详见《临沂市公安机关二○二三年第一季度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临沂市户籍(含原籍为临沂但现户籍在外的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
(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警务辅助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同职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1;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本市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的;
9、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如因网络卡顿等相关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10日。有意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沂微警务”参与报名,网上报名程序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临沂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网上报名通道自行关闭,报名结果呈现“待审核”状态为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者将收到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微信通知,考生可按照附件1明确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3日-17日,各用人单位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附件1。
2、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个人信用报告1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3、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网上报名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及后续考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微警务”及时通知,并明确参加笔试的具体事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线。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录职位计划依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微警务”适时发布,并明确面试具体事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作为体检、考察、政治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通知在“临沂微警务”适时发布。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主要测试笔试合格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试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体检、政治考核
体测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员。体检指定市内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人员递补
考生因主动弃权或考试、体测、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从同一职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职位空缺实际需求,必要时安排跨职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别采取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等形式安排到对应用工部门参加工作。入职一个月内,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保障,按照对应的财政渠道落实,月工资标准为试用期1500元—3400元之间,转正后工资为2000元—4100元之间(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工资标准见附件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转正定级后按层级工资落实。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统一服装、标识。
六、其他
报考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临沂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39-8102625
对应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件1:临沂市公安机关二O二三年第一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临沂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doc
临沂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