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滨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试评议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面试评议由各县(市、区)发布公告、组织实施。现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试评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评议方式
A024、A025、A035、A057、A060、A061、A068、A071、A076、A078、A082、A091、A096岗位(通过审核人数不足20人),所有通过审核人员参加面试评议。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评议范围。其中,A098、A099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其余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经笔试进入面试评议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评议时间地点
面试评议定于5月27日至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评议通知单。
三、面试评议注意事项
1.已参加笔试人员可于5月23日9:00—5月26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2023年滨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高层次人才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参加面试评议人员需于5月24日9:00—5月26日18:00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面试评议通知单。
2.面试人员须持本人面试评议通知单(纸质版)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面试评议集合时间(上午7:20前,下午13:20前)到面试评议地点集合。未在规定的集合时间(上午7:20,下午13:20)前到面试评议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行面试评议时,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和饰品,违者面试评议成绩按零分处理。
4.面试评议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该分数的不列入考察体检人选范围。
5.请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1:2023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高层次人才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pdf
中 共 滨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