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201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选调生(不含公检法系统)报考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条件。同山东省委组织部招考简章。
二、选调专业
大学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其他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及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专业目录代码04)中的教育学(专业目录代码0401)、心理学,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及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传真号码。0635-8262201
聊城市选调办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