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张店区委、区政府同意,为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1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区广播电视局公开招聘1名男播音员和2名编辑记者,为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30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5年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0年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5年以后出生)。具体应聘年龄界定以报名首日为准。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等材料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卫生系统公开招聘: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2月19日
报名地点:张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张店区新村西路184号)
2、广播电视局公开招聘: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2月19日
报名地点:张店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一楼大厅(新村路与西四路路口西南角)
3、教育系统公开遴选: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2月19日
报名地点: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张店区政务中心416室)
(二)提交材料
《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户口簿、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书、荣誉或获奖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附件4)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或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无鉴证章的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公务员录用手续、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递补、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分为三类:B类:卫生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E类:电视新闻宣传类。具体招聘(遴选)岗位分类情况见附件。
(一)面试
面试按照岗位分类进行。B类岗位进行专业知识面试;C类岗位进行讲课(模拟授课);E类岗位进行专业模拟测试。
专业知识面试、讲课(模拟授课)、专业模拟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由区招聘主管机关具体负责组织。
面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卫生科目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电视新闻宣传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电视新闻宣传专业知识,分别占卷面总分数的30%和7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C类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B类、E类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和等级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3、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自行确认。
4、中级职称尚未取得证书者,可提供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5、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报名首日。
7、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张店区人民政府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业科 0533-3148986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33-2861659;2869883
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33-2126211
区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0533-2880386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 0533-2869551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张店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