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度蒙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3年度蒙阴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规定 , 现将2013年度蒙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教师类)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安排在8月11日(本周日)进行。
集合时间:2013年8月11日(本周日)早上6:00点。
集合地点:蒙阴县老干局老年活动中心院内(兴蒙路与蒙恬路交汇处西100米),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二、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表一、二。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1寸照片一张。
中共蒙阴县委组织部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蒙阴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