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1年度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关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报考综合类、公安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报考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报考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的规定,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现予以公布。
郯城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2011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艺术类岗位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