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济南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从今天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方案,从今年起,教师招聘不再区分城区和农村岗位,统招统分,并向乡村学校倾斜。同时,中高级职称所占比重也将适度向农村倾斜。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还将提高乡村教师的住房环境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城乡教师将统一招聘录取
今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其中提出,从2016年起,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此次济南市方案中同样提到城乡统一招聘与分配。
据了解,此前,济南市各区县招聘教师时,岗位汇总表中除了标明小学、初中、幼儿园不同阶段及不同科目外,招聘学校也都能查询。也就是说,哪所学校招聘什么科目的老师全部向社会公开。“由于能了解具体招生学校,很多人都冲着城市学校,特别是知名学校去报名。”一位考生表示,农村学校报名人数相对较少。
不过,根据此次方案,未来城区、乡村学校将统一招聘、统一录取。3日,记者在市中区教师招聘材料审核现场看到,此次招聘仅对岗位及条件进行了明示,“具体是哪所学校招老师,我们并不知道。”现场一位陈姓报名人员介绍,这也成了城乡教师招聘统一分配的条件之一,此举也是为了将年轻师资向农村学校倾斜,保证教育公平。
乡村学校中高级职称比例将上调
根据方案,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
据悉,此前,农村学校教师想获得中高级职称难度较大。由于乡村中高级职称所占比例较小,加上乡村教师队伍年龄相对较大,一时很难调动起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其实我们都想增加收入,只不过很难评职称,职称收入这部分就相对少了。”商河县一位在职乡村教师介绍。而此次方案确定后,不仅中高级职称比例有所上调,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换句话说,未来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将有所倾斜,评职称难的问题或将缓解。
此外,对城区教师来说,未来想评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还必须到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要上涨
部分在乡村任教的城区青年教师认为,乡村整体居住条件较差,也会导致人才流失。此次方案提出,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且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为此,政府可在学校或乡镇驻地购买、租赁等方式筹集周转宿舍,也可利用清理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现有校舍改建。
“现在基本上每月住房公积金有400多元。”商河县一所乡村小学教师告诉记者,自己也盼着公积金能上涨,从而帮助改善住房。对此,此次方案就提出,未来要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至规定上限。同时可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利用各地消化库存商品房的有利时机,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商业贷款购买住房。
据悉,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已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可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到济南市教育局人事处:(0531)66608052
(文章来源: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