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惠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相关规定,现就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7月31日—8月3日17:30(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休息)。请按以上时间到惠民县教育局北楼三楼310房间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惠民县2015年教师招考报名信息表》(报名时未打印的可以现场办理)、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根据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6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现场审核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递补结束后立刻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请广大考生注意及时登录惠民县教育信息网查看,不再单独通知。
咨询电话:0543-5351640
惠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