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的补充公告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006岗位中,要求报考人员“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内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作两年及以上”,存在范围界定模糊问题。现明确报考人员范围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所属国有单位(含镇街)工作人员或聘用雇用人员(须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正式财政供养人员)”。同时,对《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内容进行调整(见附件)。
本补充公告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569118)。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