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人--【结构化面试】1对1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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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2019年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完成征信查询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15日14:00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打印体能测评通知单、身体状况确认书(特殊招聘岗位除外),3月16日开始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子组
项目一:10米×4往返跑,标准为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
项目二:1000米跑,标准为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项目三: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一:10米×4往返跑,标准为30岁(含)以下≤14″1,31岁(含)以上≤14″4。
项目二:800米跑,标准为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
项目三:纵跳摸高,标准为≥230厘米。
具体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请查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体能测评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参加体能测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
(2)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情况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意外后果。
(3)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选。
(4)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如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则该项目视为不合格。测评过程中不得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应聘人员需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裁判、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
(6)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参加辅警招聘考试资格。
(7)应聘人员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