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事业单位综合类面试辅导课程/2020年滨州事业单位卫生类面试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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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 现将滨城区面试评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评议通知单
面试评议通知单将报名邮箱发送,请资格审查的人员自行打印,收到面试评议通知单后请及时邮箱回复是否参加本次面试评议。
二、面试评议时间地点
面试评议时间:9月12日(星期六)。具体面试评议集合时间、面试评议地点见《面试评议通知单》。
三、面试评议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评议人员须持本人《面试评议通知单》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面试评议集合时间截止前到面试评议地点集合。未在规定的集合时间前到面试评议地点报到者和面试评议抽签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评议时,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和饰品,违者取消评议成绩。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参加面试评议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评议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务必在面试评议前事先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面试评议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评议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进入面试评议考点前,参加面试评议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4.请参加面试评议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 共 滨城区 委 组 织 部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