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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1月15日笔试 11月23日可查笔试成绩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有关要求,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定于2020年11月15日举行。
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周日)。
具体安排:笔试分上、下午两场进行。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参加其中一场笔试,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一致。
上午笔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笔试时间为14:00—16︰30。
二、健康承诺
考生在2020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00期间,登陆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平台(http://182.92.48.124:93),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提交承诺书(电子文本)。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提交承诺书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
在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登陆报名平台进行更新填报。
三、打印准考证
202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5日15︰00,报名人员可登陆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平台(http://182.92.48.124:9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项科目,均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两科测试接续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先进行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等。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期间不得离场和提前交卷,离场和提前交卷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后接续进行岗位技能测试考试,两项考试间隔15分钟,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岗位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打字速度及正确率。
五、成绩查询
2020年11月23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占8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单科零分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笔试零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检察院研究确定。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和其他事项另行发布公告。
六、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人员,应持考前 7 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 次间隔 24 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4、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 21 天的人员,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 14 天但不满 28 天的人员,应持有 14 天内的 2 次间隔 24 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次血清抗体检测和7天健康检测,其中 1 次为考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开考前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时应当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7、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必要时对以上防疫措施进行调整。
报名平台:http://182.92.48.124:93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75
附件:
1、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2、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如何申请办理和使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三种途径办理。一是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防疫专区”办理;二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首页“热点应用”办理;三是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经实名认证后,填写申报信息获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其中:
1.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2.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
3.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省外考生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转换有问题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31-67605180或0531-12345。
二、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管理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自省外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至少于抵达前3天(不晚于10月24日)向流入地所在村居(社区)报告流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集中(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具体要求请联系各地疾控部门。
三、如何查询所在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各市疾控部门联系方式
济南市 0531-81278816
青岛市 0532-85661011
淄博市 0533-2184550、2172401
枣庄市 0632-3255857
东营市 0546-8336030
烟台市 0535-6700925
潍坊市 0536-8789665
济宁市 0537-2655350
泰安市 0538-8489822
威海市 0631-5300059
日照市 0633-7965028
临沂市 0539-8314692、8314790
德州市 0534-2687280
聊城市 0635-8222703
滨州市 0543-3182298
菏泽市 0530-5969828
附件2
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考生在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00期间,登陆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平台(http://182.92.48.124:93),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提交承诺书(电子文本)。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提交承诺书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
请广大考生按照《2020年山东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公告》要求,务必在打印准考证前,事先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在打印准考证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考试前及时登陆报名平台进行更新填报。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来(返)鲁,以免耽误考试。
三、考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四、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五、考生入场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准考证和身份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六、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疾病。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dzgd8Jh-szaerGZ6mK8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