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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潍坊高新区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人
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于1991年,面积123平方公里,人口33万,是山东省和潍坊市重点打造的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区。近年来,潍坊高新区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教育国际化发展先行区、信息化发展示范区、特色化发展引领区、办学质量高位均衡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高品质配备,全方位构建“一校一品牌、一师一特色”的良好教育生态,一批现代化学校落地投用,全区骨干教师占比、名师名校长占比居全市首位,教育已成为高新区乃至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目前,高新区紧盯教育未来发展方向,以承办第六届中国未来学校大会为契机,全面推进“未来教育学校群”建设,开启教育发展3.0时代,全区教育事业呈现出向高、向新、向未来的崭新样态。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初中、小学学段事业编制教师3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宣传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线上宣传、网上报名、现场宣讲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类型为JPG,不超过20KB,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的可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组织现场宣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宣讲期间接受现场报名。
(二)考试。考试采取专业化测试的方式,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根据报名情况在各宣讲高校现场组织,笔试和面试在潍坊高新区统一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前,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见附件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场宣讲及考试等相关事宜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1.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一般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实际考试人数及测试成绩,由评委组合议确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笔试范围。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收取考务费40元。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一步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授课能力、教学潜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环节,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可根据潍坊高新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对招聘计划进行核减。面试收取考务费70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聘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业表现、遵章守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程序。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