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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新泰市
中小学教师及社会人员参加泰安市2020年
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2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恢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鲁教语函〔2020〕4号)和《泰安市2020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泰语办函〔2020〕6号)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实际,现将我市组织参加泰安市2020年普通话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和在职教师,在职教师包括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此基础上有提级达标意愿的各级各类教师。如考生户口不在新泰,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附件4)或居住证明。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0年11月9日—16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d.cltt.org/baoming),进行网上报名:
在“城市”选择中选择“泰安市”,在“测试站点”中选择“泰安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1.“所在单位”填写考生要去确认的县市区名称(如考生到新泰市确认,则“所在单位”填写“新泰市”)。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此项信息,否则无法顺利领取普通话证书。
2.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带“*”栏目及考生照片、考生联系方式为必填项,务必完整准确填报。
3.考生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提交后点击左上角“报名查询”按钮确认照片是否已上传。
现场信息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2020年11月13日—17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窗口(新泰市东周路 698 号,联系电话:13290130572)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具有新泰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单页原件;
(3)健康码(绿码);
(4)测试费 50 元。
2.在新泰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居住证或者工作证明;
(3)健康码(绿码);
(4)测试费 50 元。
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确认,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11月13日-17日,完成现场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登录“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有关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二)查询测试成绩
测试完2个月后,考生登录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常用链接-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测试成绩。
(三)领取证书
普通话测试成绩在 80 分及以上的考生,由泰安负责办理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证书领取后将及时告知,具体领取普通话证书地点、时间会及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tai.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四)测试费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费为50元/人次。费用汇总后缴至泰安市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
四、注意事项
(一)普通话报名由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窗口负责办理,联系电话:13290130572。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智能方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除在测试录音过程中,摘下口罩外,其他过程均需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三)考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非新泰市户籍考生的在新泰泰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个人承诺书(附件2);体温测量记录表(附件3)。考试时须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
(四)考生考试时,要遵守考场纪律。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考生应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测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六)本次测试对象为社会人员,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所在中职学校向泰安市语办提交书面测试申请,市语办视情况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并通知学校。
附件:
新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ww.xintai.gov.cn/art/2020/11/5/art_47996_9986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