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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考面试】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考试录用公务员3月1日进行面试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低分数线和时间安排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10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dcrjbfjczz@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XX职位(职位代码)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确认后,于2021年2月10日16时前发送扫描件至sdcrjbfjczz@163.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2月28日上午8时,地点为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地址及乘车路线见附件4)。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复审后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一)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试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月28日14时进行,请自备适于运动的衣物,并携带身份证于当日13时至13时30分之间到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田径场报到。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3月1日上午9时开始,持续一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时3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携带身份证,其他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面试当天考生须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七、体检
(一)入围体检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未达到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计划于3月4日上午7时进行,地点暂定在东营市。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视情按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2月27日上午9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东营市人民医院统一接受核酸检测。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持有《2021年山东边检总站面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备查验。请考生提前关注“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微信公众号和“国务院客户端”公众号防疫行程卡板块办理。考生须严格遵守山东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属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当日现场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的考生,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
(三)考生食宿、交通费用及体检、核酸检测所需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等,注意行程安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531)85197917。
附件:
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1年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38404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