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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不再取消核减计划(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2、2014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