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安排,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3月3日。
各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教学岗位增加专业说课试讲)。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注意事项
1.请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2月26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86102796,66601660。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学本科及以下人员需要,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需要)、《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需要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于面试前30分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达面试地点,验证后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3.参加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每名考生不超过15分钟(教学岗位不超过20分钟)。
4.考生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场到成绩等候室等候,不得随意出入。待本岗位面试结束,由主考官现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名确认后统一离开考点。
四、面试监督
成立面试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在面试考场内进行现场监督。面试监督电话:66601670,66601660,66605958。
济南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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