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德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2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应聘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体能素质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考察政审和体检资格。为搞好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12年7月27日(星期五)上午7:00至12:00
二、参加人员及分组情况
参加本次体能素质测评的人员,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共计262人。男女考生区分性别随机编组,分别进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对于因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素质测评项目
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男、女纵跳摸高,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四、公布体能素质测评结果
体能素质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五、其他要求
考生务必于7月27日早晨7:00,准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市公安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长河大道198号)门前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场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测评地点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一律严禁入内。如遇恶劣天气,则推迟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1、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xls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