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课程推荐:2012年淄博市临淄区招聘城管协管员笔试辅导简章
根据我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城市管理执法网格化、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参照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1年7月16日至1994年7月16日之间出生),男性,具有临淄区常住户口或临淄籍生源;
3、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1年12月31日前任在职城管协管员的不能应聘。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责要求
1、招聘计划:拟招聘城管协管员80名(闻韶、雪宫、辛店、稷下、齐陵、齐都共60人,区城管执法局20人)。
2、岗位职责: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搞好市容市貌的管理,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搞好城管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城管协管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的顺序依次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7月17日。
报名地点:临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齐城路38号,临淄宾馆对过)。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复退军人证明(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临淄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另交两张1寸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1.5倍,则按照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定于7月20日上午9:00—11: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均可参加笔试。7月1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包括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时政方针、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复退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人员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3、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按规定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招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政审等事项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5、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体检、政审由临淄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按医院收费标准自行负担。对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参加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临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进行培训并安排到相关单位上岗执勤,按有关规定由淄博创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三个月。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临淄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城管执法局0533-7153153 联系人:杨林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33-7220357
临淄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