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专业艺术院团公开招聘专业艺术表演类岗位人员简章
详情如下: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专业艺术院团公开招聘专业艺术表演类岗位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专业艺术院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艺术表演类岗位人员2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专业艺术院团公开招聘专业艺术表演类岗位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不收取考务费用。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歌舞剧院(济南市经五路223号)一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jnhrss.gov.cn)和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 //www.jnwgxj.gov.cn)下载《2011年度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专业艺术院团公开招聘专业艺术表演类岗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招聘报名审核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报名表》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和现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面试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员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个别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人选确定后,名单及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布。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核体检
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聘用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66608723
监督电话:0531-66608733 0531-66605958 12345
附件:1、2011年度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局所属专业艺术院团公开招聘专业艺术表演类岗位人员报名表
2、2011年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专业艺术院团公开招聘专业艺术表演类岗位人员岗位汇总表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