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根据国森防指《关于发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国森防办[2007]11号)和市森防指《关于下达新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三项建设’任务的指令》(泰森防指字[2011]13号)要求,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招收30名专职森林防火队员。
一、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重点面向复转军人,并符合下述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森林消防事业,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从意识;
(二)男性,年龄18—3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动作协调,反应敏捷;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肢体功能障碍;
(四)具备一技之长,符合消防大队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其他违法行为被处拘留,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区林业局防火办(泰山大街西段3465号岱岳区政大楼E823,联系电话:8568410)。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等辅助证件也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1寸免冠彩照4张,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填写(见附表)。
4、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体能情况,测试内容为负重1000米跑。重要提示:因负重跑属于大运动量项目,应聘人员应根据个人身体条件适度参加,如在体能测试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能测试采用计时方式记录成绩,体能测试当场宣布成绩,并按照招录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三)政审体检
已考核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录用,并将录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录用、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录用。新招消防队员在初审合格后,会进行封闭式集中培训20天,培训期间只享受伙食费。最终考核正式录用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逐年晋级。期满协议关系即行终止,表现优秀、本人自愿、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合同期内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并享受600元的绩效工资。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四、工作任务
主要承担全区范围内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全区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培训。
本次招聘工作由岱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