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政审范围的考生,由县招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入围考生务于8月19日前将政审材料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政审材料包括两部分:
一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乱纪、没有参与法轮功活动等的证明材料;
二是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本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未婚考生可以只出具第一部分,但是要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未婚。如果派出所出具的材料中没有注明未婚,那么则需要当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婚证明。
已婚考生政审材料必须包括上面两部分。
咨询电话:18264085855
单县招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