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近日,教师资格考试中心下发了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户籍或工作单位仍在日照市且将在我市参加认定的合格考生不必在认定之前专程领取合格证明,可在提交认定材料时一并领取(认定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不在日照市申请认定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需他人代领的,凭代领者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前往日照市教育局(北京路132号)415房间领取。领取时间:2014年3月10-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注:
1.参加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国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查询本人本次面试成绩。
2.后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环节,包括申请人网报、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等工作安排,敬请关注日照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专栏中的相关通知。
3.参加省考面试合格的考生无需领取面试考试合格证明,届时一并参加认定。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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