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课程:2011年曲阜市公开招聘教师辅导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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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幼儿园教师40名
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7日—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曲阜市人力资源市场(春秋路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实施教育名市工程,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0名,幼儿园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曲阜常住户口;在曲阜服务的“到村任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口限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定向、委培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7日—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曲阜市人力资源市场(春秋路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由本人签名的《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40元。特困家庭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高校核发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均需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免缴报名考务费。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可不提供就业报到证),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其他
根据有关规定,由省及我市实施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和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曲阜市服务的,出具镇(街道)的考核证明材料,在曲阜市外服务的,出具县级以上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于11月29日—3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曲阜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所报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全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主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需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其次按特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选岗和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岗位)。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其次按特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派遣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信息将在“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qfrsj.gov.cn/)”公布。
咨询电话:4498402 4498339
本简章由曲阜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年曲阜市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2、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曲阜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