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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莱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
我市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笔试(A)为40分,卫生类笔试(B-F)为35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备注栏加“Y”的人员),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地点、时间
地点: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莱西市烟台路79号,市城建局斜对面,院内劳动就业服务大厅南门)。
卫生系统考生(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市立医院的考生除外)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市直事业单位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参加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请随时登陆莱西政务网(http://www.laixi.gov.cn/)公告公示栏内和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aixi.gov.cn/n8/index.html)关注网上公布的《面试方案》及其他信息,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附件: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