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热点:为“老赖”订制彩铃
【热点背景】
近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手机彩铃服务,以促其尽快履约,引起公众极大的关注。手机彩铃内容为:“你拨打的机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此,登封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这个彩铃“老赖”自己取消不了,只有履行完法院判决,由法院出具手续方可恢复正常。
据悉,这并非孤例,且不是登封法院的首创,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今年4月份即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同样的措施,该院是淄博中院指定该项目试点法院。
【命题预测】
综合分析题目——近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手机彩铃服务,以促其尽快履约,手机彩铃内容为:“你拨打的机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法院的这种做法,有人称其必有奇效,有人却说其不合法,你怎么看?
【作答解析】
这道题是一道政策类的综合分析题,在问法上提出了两个观点,需要引起考生的注意。
答题思路为:提出观点——论证观点——落实观点
第一步、提出观点:概况政策的目的+自己的立场
登封市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订制手机彩铃服务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其尽快还债,保障民事强制执行措施的顺利执行。我认为这种做法出发点是好的,确实可以收到奇效,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合法性的问题。
第二步:论证观点:论证政策的意义+问题
政策的意义:
这种做法确实可以取得一些奇效。是化解“执行难”的一项不错的执行措施。一直以来,对于欠款不还的老赖,法院在执行民事强制执行措施时主要为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手段,或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这种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失信人名单的方式虽然有一定威慑力,但因为公布名单时往往很多人一起公布,导致某一具体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被冲淡和淹没了,且只有到公布的媒体版块中仔细阅读观看才会知晓。因而督促履行的作用很有限,导致许多“老赖”毫不在乎。
登封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手机彩铃服务”的执行措施,其创新之处正在于将法院通常所作的大面积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调整为向所有同失信被执行人通讯联系的亲朋好友公布。这样做针对性极强,大大压缩老赖活动空间,让其在朋友圈丢尽脸面,无处躲藏,这种特殊威慑力确实是很有效的。
所以,对于法院的“创新”之举不乏叫好之声。这其实是应对“老赖”的形势所迫。针对“老赖”的种种劣行专门“定制”手机彩铃服务,可以让其“赖名远扬”,进而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
政策的问题:
但这种看似有“奇效”的手段,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①在民间讨债中采用非正常途径相逼,比如坐别人家里不走或者满街吆喝都有违法之嫌,更何况作为手握公权力的司法机关。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是进行司法审判、出台司法解释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定制彩铃”毕竟是一种强制性措施,这种做法是否显得矫枉过正、打越权立法的擦边球,这个需要我们引起注意。
②从效果上看,这种带有屈辱色彩的强制措施确实有可能会让一部分老赖迅速还钱,但也是否有可能存在一些自尊受到“伤害”的“老赖”,面对让自己臭名远扬的“彩铃”选择“破罐子破摔”:大不了“换个手机号码”,永久性地搁置还债。这个也需引起我们的注意。
第三步:落实观点:完善政策+其他建议
①订制彩铃在执行时需分情况处理,毕竟“老赖”虽然可恶,却也不能扩大“株连”,伤及法律所保护的公民权利。比如,有的人借钱做生意赔了,失去了还款能力,如果给其定制“铃声”,一刀切地打击,就偏离了执行的初衷。所以我们在执行时一定要区分真正的“老赖”,对于那些恶意欠债,据不还钱的,根据其情况的严重性给其订制彩铃。
②治理老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工程。面对“违法”之举,不能“逾法”以对。坚持依法而动,综合施策,才会真正实现最高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既定目标。